两部门积极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据聊城无缝钢管厂检测员调查指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具体规定:对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并实现0.1-0.5元不等加价。
《通知》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提高至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继续维持每千瓦时加价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电价参照淘汰类每千瓦时加价0.5元执行。
对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以外的钢铁企业,以《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为标准,按工序能耗推行阶梯电价政策。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实施力度,提高加价标准。
量化分析:淘汰类装备所属企业及未按期化解去产能任务的钢企吨钢生产成本将增加232.97元,相对成本提升9%以上。
据聊城无缝钢管厂检测员表示,根据对重点钢厂吨钢耗电的统计,2015年全年的吨钢耗电量为471.55千瓦时/吨,2016年1-10月的吨钢耗电量为465.94千瓦时/吨;通过观察历史数据可知,吨钢耗电量整体处于稳中若有下滑的态度。
绝对成本增加:我们按照2016年1-10月的标准来计算,如若电价在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加价0.1元,将提升吨钢生产成本46.59元。淘汰类装备所属企业及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吨钢生产成本将增加232.97元,限制类装备所属企业吨钢生产成本将增加46.59元。
相对成本增加:根据全国主要钢材月度生产成本调研报告,2016年2月-12月,螺纹钢、热板和中厚板的生产成本平均生产成本为2302元/吨、2463元/吨和2690元/吨,若电价在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加价0.1元,将提升螺纹钢、热板和中厚板吨钢生产成本2.01%、1.89%和1.73%。淘汰类装备所属企业及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螺纹钢、热板和中厚板吨钢生产成本将增加10.12%、9.46%和8.66%,限制类装备所属企业螺纹钢、热板和中厚板吨钢生产成本将增加2.01%、1.89%和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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